
一、目的:为规范电子阅览室管理,保障设备安全,维护良好阅览环境,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使用电子阅览室的读者、工作人员及访客。
二、开放时间:
工作日:8:00-21:00(除每周三下午14:00-17:00)
节假日:8:00-21:00(特殊情况下调整以公告为准)
三、读者行为规范:
1、本室主要为读者提供数据库检索、多媒体光盘阅读和上网学习。不得利用本室计算机进行游戏、聊天或观看法律禁止阅览的有害信息
2、严禁私自拆卸、改装设备或安装非法软件。禁止访问违法、暴力、色情等不良网站。使用自带存储设备需提前杀毒。
3、保持安静,手机调至静音,禁止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进入设备区。
4、上网读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攻击网络系统或窃取他人信息。禁止使用黑客工具或传播病毒。
5、对于违反制度的读者,按情节轻重,将给予批评、通报、停止借书证使用权等处罚。
四、设备管理:
1、工作人员每日检查设备状态并记录。读者使用前需确认设备完好,发现问题立即报修。
2、损坏赔偿:人为损坏赔偿按原价赔偿;故意破坏者追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