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4—2025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174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3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5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4年11月17日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7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7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0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7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7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0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7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7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7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7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7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7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7 | |||||||||||||||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0 | |||||||||||||||
具体情况 |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航空制造学院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
航空维修学院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
航空电气学院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
航空管理学院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
信息技术学院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
旅游管理学院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
军士学院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二、《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章程(修订稿)》
(草 案)
(提请2024年11月17日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共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共青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组织宗旨: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四条 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团的十九大精神,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奉献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二)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建设,投身生态文明实践,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坚决防范和抵制功利化、庸俗化、官僚化倾向,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七)加强同各兄弟院校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独立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会员条件:
凡在学的我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成员。
第七条 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有权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本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有权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并合理利用本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
(五)需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八条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征集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代表产生原则: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至各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得超过40%,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十一条 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设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并聘任团委(团总支)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学生委员会负责,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学生会聚焦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共5个,并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十三条 基层组织:
二级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领导和二级学院团总支、校学生会指导。校学生会对院学生会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为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
第十五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生工作部和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 从严治会
第十六条 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学生会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学生工作部和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团总支)报告。
第十八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生工作部、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及细则制定权属于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实到正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3 | 整体的工作规划与决策、会议组织和领导、工作协调与督促、组织建设和管理、沟通和反馈 |
2 | 秘书处 | 3 | 文件处理及管理、会议组织与服务、沟通协调 |
3 | 学习部 | 3 | 进行学习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学习情况的反馈、进行学风建设 |
4 | 文体部 | 4 | 进行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场地设备管理、协调其他部门的活动 |
5 | 权益部 | 3 | 权益问题的收集与反馈、日常权益维护、权益日常宣传与教育 |
6 | 心理健康部 | 3 | 心理健康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心理问题的预防与干预、心理问题收集与反馈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汤颖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学院 | 2023级 | (18/141) |
2 | 杨霁峰 | 共青团员 | 航空制造学院 | 2023级 | (4/130) |
3 | 赵晓康 | 共青团员 | 航空电气学院 | 2023级 | (12/154) |
4 | 蒋孝银 | 共青团员 | 航空电气学院 | 2023级 | (12/188) |
5 | 王倩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学院 | 2023级 | (92/141) |
6 | 向泽顿 | 群众 | 航空电气学院 | 2023级 | (46/142) |
7 | 刘坤豪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学院 | 2023级 | (30/152) |
8 | 晏泓真 | 群众 | 航空管理学院 | 2021级 | (18/53) |
9 | 赵锦辉 | 共青团员 | 航空维修学院 | 2023级 | (5/210) |
10 | 殷晗韵 | 共青团员 | 航空管理学院 | 2023级 | (54/108) |
11 | 颜慧 | 群众 | 旅游管理学院 | 2023级 | (72/141) |
12 | 李方怡 | 共青团员 | 航空管理学院 | 2023级 | (10/108) |
13 | 张昊 | 共青团员 | 航空电气学院 | 2023级 | (66/154) |
14 | 郭佳琪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学院 | 2023级 | (53/141) |
15 | 吴昊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学院 | 2023级 | (78/141) |
16 | 郭盟盟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学院 | 2023级 | (27/141) |
17 | 罗婵 | 共青团员 | 航空管理学院 | 2023级 | (13/108) |
18 | 李博涵 | 群众 | 航空维修学院 | 2023级 | (81/268) |
19 | 尚宇晨 | 群众 | 航空维修学院 | 2023级 | (41/210)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生工作部和团委联合审查,报校党委批准后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提交各位代表进行差额选举。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草案)
(草 案)
(提请2024年11月17日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一、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由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
二、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选名额为3名,候选人差额为1名。大会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三、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生工作部和团委联合审查,报校党委批准后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提交各位代表进行差额选举。
四、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正式选举,被选举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如果选举结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应到会代表同意决定,也可以不再选举。
五、在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学代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八、大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接着大会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九、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名。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并经大会会议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对选票进行统计,计票结果要书面记录,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分别签名,由总监票人宣布得票结果。所有候选人一律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本选举办法由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
议 程
(草 案)
(提请2024年11月17日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时 间:11月17日9:00-12:00
地 点:学术报告厅
总代表人数:140人
主要议程:
1.听取张家界航空职院第七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稿)》;
3.选举产生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八届主席团成员。
现场照片: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张家界航空职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11月上中旬召开。为严格贯彻落实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学联秘书处下发的《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青办联发〔2021〕3号)(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条件
1.具有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5.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较好发挥带头作用;
6.自取得我校学籍以来从未有过公共课、专业课不及格;
7.自取得我校学籍以来从未受过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二、选举单位和代表团
根据《规定》第三章第十二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按照所属院(系)的原则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负责人。
根据《规定》第三章第十二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按照所属院(系)的原则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负责人。
本次大会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共划分8个选举单位,分别组成8个代表团。
三、代表选举程序
(一)本次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单,原则上各班不少于1名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单须报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审核。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
(二)本次大会正式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所分配的代表名额召开会议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25%。
四、其他要求
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包括代表资格审查表、代表名册以及学代会代表选举情况报告)于2024年11月9日前上报大会工作筹备组,并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以及民主选举程序。资格审查生效后将予以公示。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述职评议
1.每学期开展一次对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包括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
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生工作部、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
3.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4.将同学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评估评价评议结果作为工作考核、骨干遴选、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重要依据。对评议结果优良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表彰激励或政策倾斜,对评议结果较差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卢澜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卢澜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