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怡工匠计划
“楚怡工匠计划”介绍
楚怡风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楚怡工匠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07 来源: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楚怡工匠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加快推进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 2022〕 65 号) 、 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服务国家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的实施方案》(湘政函〔 2023〕 168 号) 等文件精神, 经研究,决定实施“楚怡工匠计划”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参加我省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
       二、培养学校与专业
       经省教育厅批准后,省属有关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 2024年开展“楚怡工匠计划”培养试点工作。
       三、培养模式
       试点本科高校与高职高专院校采取“4+0”模式开展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即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对通过“楚怡工匠计划”录取的学生, 4 年均在高职院校培养。
       四、招生办法
       “楚怡工匠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和对口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
      (一)“楚怡工匠计划”单列招生计划、安排在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编制计划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单设院校专业组编报。考生在本科批(普通)志愿栏中既可以填报试点本科高校的“楚怡工匠计划”招生专业,也可以填报本科批中的其他院校专业。其中,普通高考考生最多可以填报 45 个志愿,对口招生考试考生最多可以填报 10 个志愿。
      (二)生源不足时, 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我省的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20 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三)“楚怡工匠计划”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下达,纳入本科高校相应层次年度招生总计划,招生人数计入本科高校生均办学条件计算范围。
        五、相关要求
      (一)“楚怡工匠计划”的培养目标:聚焦服务“三高四新”、 4×4 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专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联合培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先进的职业理念、 较高的文化水平、 熟练的专业技能、 创新的思维能力的高素质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二)试点高职院校在试点本科院校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育教学,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试点本科院校负责“楚怡工匠计划”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和学位授予,以及学生奖助贷、申请入团入党、就业创业指导及培训等工作。试点高职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本科院校的有关规定,协助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入学资格复查、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楚怡工匠计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奖学金评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就业创业帮扶指导、助学贷款、党(团)员发展、毕业待遇等方面与试点本科院校在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对“楚怡工匠计划”学生应实行单独编班,在学习期间不得转入其他专业,非试点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楚怡工匠计划”学习。学生在完成四年本科阶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试点本科院校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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