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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术不端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日期:2021-12-02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术不端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 40 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的通知》(教党函〔2016〕2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我校学术诚信建设,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道德,营造鼓励创新、不骄不躁、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自查自纠与组织整治相结合,全面落实我校学术不端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通过开展专项排查,摸清我校全体教职工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及早发现苗头隐患,制定有效处置措施。经校纪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术不端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二、排查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排查内容

⒈伪造与篡改:在自己的研究结果中,捏造、篡改实验数据、结论或引用的资料等。

⒉抄袭与剽窃:在学术活动中,将他人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等冒充为自己所创,将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不注明出处,而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使用。

⒊伪造学术信息:在提交有关个人学术情况时,伪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学术荣誉、专家鉴定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⒋不当署名:在未参加实际研究的成果中署名,未经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等。

⒌重复发表:在不同刊物上重复发表同一研究成果或研究内容无实质差别的成果。

⒍滥用学术权力:利用职务便利或学术地位、学术评议评审权力,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当利益。

⒎滥用学术信誉:在学术活动中故意夸大或贬低成果价值,擅自公布应经而未经学术同行评议或有关机构鉴定的研究成果等。

⒏泄密: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对外泄露应保密的学术成果或事项。

⒐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如不正当获取学术荣誉;恶意诋毁、歪曲他人的学术思想和成果;对正常的学术批评采取报复行为;捏造事实,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等。

四、排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文件要求,对照排查内容,扎实开展排查核查工作,做到自查与举报相结合,力求全面摸清底数。如实填写《张家界航空职院教职工学术不端行为排查表》、《张家界航空职院教职工学术不端行为自(排)查情况汇总表》,并于2021年12月15日17:00前将《张家界航空职院教职工学术不端行为自(排)查情况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交(发)至纪检监察审计处周淑梅处(图书馆2楼209室),《张家界航空职院教职工学术不端行为排查表》由各支部、各单位自行留存。

2.严格责任追究

全体教职工要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学术不端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应有专人分工负责学术诚信建设。各二级单位应当完善目标责任制,落实问责机制。要将学术诚信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制度建设、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等完整的工作体系。

3.强化监督检查

各二级单位要设置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举报。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我校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各二级单位要成立学术规范监督小组,负责受理各二级单位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投诉,对履职不力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对于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应给予相应的处罚,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校党委和纪委报告。

附件:1.张家界航空职院教职工学术不端行为自(排)查表

2.张家界航空职院教职工学术不端行为自(排)

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张家界航空职院教职工学术不端行为自(排)查表

姓名:                    填写时间:

序号

自查项目

情况说明

1

伪造与篡改:在自己的研究结果中,捏造、篡改实验数据、结论或引用的资料等

2

抄袭与剽窃:在学术活动中,将他人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等冒充为自己所创,将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不注明出处,而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使用

3

伪造学术信息:在提交有关个人学术情况时,伪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学术荣誉、专家鉴定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4

不当署名:在未参加实际研究的成果中署名,未经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等

5

重复发表:在不同刊物上重复发表同一研究成果或研究内容无实质差别的成果

6

滥用学术权力:利用职务便利或学术地位、学术评议评审权力,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当利益

7

滥用学术信誉:在学术活动中故意夸大或贬低成果价值,擅自公布应经而未经学术同行评议或有关机构鉴定的研究成果等

8

泄密: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对外泄露应保密的学术成果或事项

9

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如不正当获取学术荣誉;恶意诋毁、歪曲他人的学术思想和成果;对正常的学术批评采取报复行为;捏造事实,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等

(注:可另加页。如有以上九类情况请具体说明,如没有请写“无”)

附件2:

张家界航空职院教职工学术不端行为自(排)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号

涉及个人

涉及问题

具体表现

承诺书

按照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本单位清理排查工作已结束,现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认真组织了集中学习与宣传动员,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

二、自(排)查情况汇总表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报、瞒报、漏报。

若以上承诺不实,愿意按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政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加页。学院各单位如实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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